为了鼓励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增加博士研究生优质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2020]厦大研39号)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条件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2.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在学硕士研究生,定向生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进入博士生阶段学习的有效证明。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确有优秀者,可由研究生本人及报考的导师向学院提出申请(仅限2018级硕士研究生适用此过渡办法,且不受本条第4款关于发表学术论文规定的限制,其科研能力要求仍按2019年11月修订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成绩总评优良率(80分及以上)为90%及以上。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科学研究培养潜质。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且以独立或第一作者署名在二类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视同第一作者)。
5.具有较高外语水平,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具有与此相当的外语能力。
6.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必须是已经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均应提前与拟接收的博导取得联系。
二、选拔程序与资格考核
1.系统报名
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进入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系统首页“快速通道”列表—>>硕博连读资格申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2.提交材料
(1)《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报名系统打印,一式2份),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1份;
(3)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4)招生专业的专家推荐信2份。推荐专家原则上需有1名博士生导师,且拟接收学生的博士生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专家。如招生专业只有1名博士生导师,则推荐专家对博士生导师不作要求;
(5)个人陈述1份: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内容,2000字以内;
(6)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1份: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状况回顾、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等,不少于5000字,要求有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目录;
(7)代表性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要求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出版的专著、教材、研究报告复印件提交封面、目录(含版权页)即可。
申请人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一律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拟录取资格。
3.资格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和学术能力考核。由学院党政主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5人)。
(1)思想品德考核: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重点对申请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采用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并最终由学院党委进行鉴定。
(2)学术能力考核:主要对申请人的学术诚信、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学术能力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过程需有录音录像。
思想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记录。学术能力考核结果以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分类量化,以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其中,外语水平占20%(笔试),综合素质占60%(面试),专业知识占20%(笔试),学术能力考核结果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和学术能力综合考试成绩填入《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
4. 报送名单及材料
考核结束后,学院将考核通过的研究生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同校招生办、考试中心联合审核并确定获得硕博连读博士入学复试资格的研究生初选名单,并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确定。
5.公示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名单将在研究生主页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研究生院正式公布获得博士入学复试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6.复试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通过申请考核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并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学籍管理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论文,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
2.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继续完成硕士阶段学习。
3.已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生,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博士学业,可转为硕士生培养。但在博士入学后的前2年,一般不受理转硕士培养申请。
4.硕博连读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5.博士毕业时,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
6.已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或博士生研究生学籍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予以取消硕博连读资格或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取消学籍、退学等处理:
(1)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其他规定
1.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研究生存在直系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接利害关系的导师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当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
2.本细则中未尽事宜按研究生院颁发的《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2020)厦大研 39号】执行。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实施细则》(2019年11月修订稿)同时废止。
4.本细则由华人策略研究论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华人策略研究论坛
2020年11月18日